六月, 2023

086月全天09新《劳动合同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、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(B单元)(全天) 深圳 价格: 3500 讲师: 钟永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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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介绍

课程背景:
2008年起,随着《劳动合同法》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《工伤保险司法解释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,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、爆发等现象!近几年来,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“稳中有涨”“持续递增”,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,维权技能逐步提升!
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:2010年度全国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28.8万件,2011年度为131.5万件,2012年度为140.3万件,2013年度为149.7万件,2014年度为155.9万件,2015年度为172.1万件,2016年度为177.1万件,2017年度为166.5万件,2018年度为182.6万件,2019年度为211.9万件,2020年度为221.8万件。这些案件大部分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!这充分说明,“传统式、粗放式、随便式”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,已经彻底落后,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!
2020年至今,国家出台了《民法典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》《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》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《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》等众多政策法规、司法解释。经研究发现,这些新规定对企业的用工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影响,亦带来了不少的法律风险!
不可否认,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风险无处不在!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,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,掌握证明劳动者“不合格、不胜任、严重失职、严重违纪”的实操策略,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,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,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!
综上,我们特邀请我国著名的劳动法、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。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!

课程特色:
稀缺性: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,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。
针对性: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(及其专职团队)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,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、大气候、大趋势,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。
新颖性: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,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,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,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。
实战性:实战沙盘演练,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,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;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,把正确的观点、方法、工具、技能带回去。

课程收益:
1、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;
2、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;
3、深度培养预测、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;
4、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……

课程大纲:
专题一: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
1.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?
2.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岗需征得员工的同意?
3.与员工协商调岗前,法律上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?
4.竞聘上岗、定期轮岗的法律风险有哪些,如何操作;
5.员工不胜任工作,用人单位调整其岗位需变更劳动合同吗?
6.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,员工到新岗位3个月后能否反悔?
7.可否对“三期内”女职工进行调岗?
8.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、工作内容条款的设计要点;
9.明明考核不合格,但为何仍不能主张员工不胜任工作?
10.根据绩效结果支付奖金,为何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?
11.民主评议和360°考核方式,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12.法律上如何界定与证明员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?
13.绩效正态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?
14.不称职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吗?
15.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,如何合法辞退?
16.对排名末位者进行调岗、调薪、解雇辞退是否合法?

专题二:工资福利与薪酬调整
1.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?
2.怎样理解最低工资标准,工资单上的项目哪些属于最低工资的范畴,哪些不属于?
3.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的,如何认定工资标准?
4.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、信息,能否要求其退回多发的工资待遇?
5.劳动合同关于工资报酬条款的设计要点;
6.调整工作岗位后,如何单方调薪、降薪?
7.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、违纪等问题?
8.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?
9.值班算不算加班,如何防范风险?
10.未经单位确认,劳动者自行加班,能否主张加班费?
11.年薪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?
12.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?
13.员工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,如何应对?
14.员工在工作日下班后加班,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?
15.内部规定“已离职员工无权获取年终奖”,真的有效吗?
16.中途离职者,能否按时间比例索赔年薪余额、年终奖、年终双薪、未回款的销售提成?
17.员工自身原因造成企业损失,能否在其工资中抵扣损失?

专题三:出资培训
1.单位支付人才奖励金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2.单位支付大额住房补贴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3.单位帮助员工转户口,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?
4.把国内员工送往海外总部工作,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?
5.安排员工参观行业展览会,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?
6.什么情况下,可以签到培训服务协议?
7.培训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最大的区别是什么?
8.培训服务期未到期,而劳动合同到期,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,是否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如何规避?
9.劳动者因严重过错被解雇,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服务期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?
10.试用期间,单位出资给员工参加培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?
11.培训服务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四:商业秘密
1.什么是商业秘密?
2.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?
3.用人单位的哪些信息可以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?
4.哪些信息不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?
5.未签订保密协议但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是否必须保密?
6.用人单位如何举证证明存在商业秘密?
7.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,如何举证?
8.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责任有哪些?
9.要求员工保密,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密工资吗?
10.员工离职后保密期限应该多长?
11.能否与员工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?
12.保密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五:竞业限制
1.在什么情况下,可签署竞业限制协议?
2.哪些员工,有必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?
3.跟清洁工、保安员、基层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,有效吗?
4.在什么时候,用人单位更有主动权签署竞业限制协议?
5.无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,竞业限制是否有效?
6.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,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当然解除?
7.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?
8.在职期间工资结构中包括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,是否有效?
9.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范围?
10.如何举证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?
11.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?
12.竞业限制协议的要点有哪些?

专题六: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
1.每周6天,每天7小时,究竟加班了2小时还是7小时?
2.工作日停电停水等导致停工休息,能否要求员工周末上班,补回停工休息日?
3.综合工时下,法定节假日是否属于总的工作时间内?
4.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?
5.弹性工作制的利与弊有哪些?
6.病假、医疗期、工伤假的享受条件、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;
7.产假、年休假、婚丧假的享受条件、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;
8.实习生、退休反聘人员能否享受年休假?
9.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员工请事假?
10.请事假,当月工资是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还是以工资总额减去缺勤天数计算?
11.劳动合同中关于休息休假条款的设计要点。

专题七:女职工“三期”
1.产假期间提前回单位上班,工资待遇怎样计算?
2.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能否休产假?
3.单位垫付产假工资后,员工不配合申领生育津贴,如何处理?
4.女职工在三期内,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?
5.哺乳时间如何计算及合理安排?
6.未参加生育保险,女职工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等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?
7.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,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?
8.由于“三期”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?
9.女职工未婚先孕、未婚生育争议如何处理?
10.用人单位能否解雇“三期”女职工?
11.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“三期”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补偿、赔偿?

讲师介绍:
钟永棣
国内著名劳动法、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;劳动仲裁员、企业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;国内第一批倡导、传播、实施“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管理有机整合”的先行者;国内原创型、实战型、顾问型培训师。
现任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首席顾问、中华创世纪培训网首席劳动法讲师/顾问、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;兼任时代光华、中智光华、博硕光华、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、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、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、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、香港工业总会、中山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等200多家培训公司、行业协会、有关机构单位的长期签约讲师/特聘顾问。
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、诉讼程序,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,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,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、完善。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、培训现场为客户、学员即时起草、审查、修改相关制度、合同、文书,或分析具体案件,提出精准应对思路;钟老师独到的现场专业功底,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、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%的信服!
科班出身的钟老师,2000年7月至今一直从事与劳动法、劳动关系、劳动争议有关的工作;曾任劳动行政部门专职劳动仲裁员,获得“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”称号,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;多年来累计协助客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00多宗,参与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,审查完善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。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(累计200多家)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;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团队,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及各种劳资专项咨询服务,客户满意度高达95%。
2008年至今,钟老师每年授课约100-130天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融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,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;课程内容80%为真实案例、20%为必备的重点法条;学员参与讨论、互动,课程生动有趣,深入浅出,实战型超强,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!课程满意度高达95%,众多学员均表示:“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、实用、实效的劳动法课程!钟老师非常务实、不说教、没有商业味道,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!”
钟老师先后在《广州日报》《南方都市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人力资源》《香港工业总会月刊》等报刊、杂志、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100多篇;出版书籍《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关键环节精解》(人民邮电出版社)。
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:中国移动、中国南方电网、中广核能源、珠江电影制片、万科地产、蒙牛乳业、珠江啤酒、中国银行、广发证卷、兴业银行、中信银行、中兴通讯、中石化、中海油、百年糊涂酒业、保利房地产、富力地产、雅居乐地产、安踏、金蝶软件、晨光乳业、广州地铁、立白集团、蓝月亮、路虎汽车、志高空调、广州电视台、白云山制药、加多宝、华为、江苏银行、广东省电影公司、北京航空院、中国旅行社、广东新华发行集团、百事(中国)、华润建筑、狮王、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、挪威国家石油公司、金宸地产、安粮控股、南京质监检验院、天正集团、深圳巴士集团、NETSFIM(北京)农业科技、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、中国科学院、广州汽车集团、君华集团、康佳集团、北京航空所、深圳邮政局、可口可乐、通用电气、松下电器、中南大学、安霸半导体、酒钢集团、本田汽车、一嗨租车、米其林轮胎、索尼、世纪龙信息网络、艾默生、TCL、创维电器、国药集团、吉林烟草、马士基集装箱、用友软件、富士通、三一重工……超万家企业。

时间

六月 8 (星期四) - 9 (星期五)

地点

深圳

讲师

钟永棣

价格

3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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